2026年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内审公字〔2026〕2号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大连医科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处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组建审计组自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8月30日对我校张勇等6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张 勇,原任职务: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审计期间:2023年12月至2025年8月
程现昆,原任职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审计期间:2023年12月至2025年7月
胡莉莉,原任职务:继续教育学院、康养学院党支部书记兼康养学院副院长
审计期间:2023年4月至2025年8月
王 芳,原任职务:麻醉学系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兼副主任
审计期间:2021年8月至2025年8月
林 敏,原任职务: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审计期间:2023年12月至2025年8月
刘 晶,原任职务: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审计期间:2022年1月至2026年1月
审计实施期间,校内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话号码:0411-86110077 电子邮箱:dysjc0040@126.com
办公地址:校部105房间
大连医科大学审计处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