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起草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度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1.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2.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3.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5.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6.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7.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8.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9.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四、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接受继续教育。

五、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服务,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七、审计档案的复核和归档工作。